我院于洪副院长就个人养老金制度接受《中国财经报》采访
近日,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正式公布,意味着备受关注的个人养老金制度终于落地。
我院于洪副院长就个人养老金制度接受《中国财经报》记者采访时表示:“一方面,我国老龄化进程持续加速;另一方面,少子化倾向逐渐显现,两种因素叠加,对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带来不小的压力。”她告诉记者,从这个角度来说,挖掘现有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中的潜力,是出台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重要考虑之一。“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,‘三大支柱’缺一不可,此次《意见》确立了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顶层设计,并提出了政策框架。”
“与养老保险第一支柱具有的强制性、第二支柱以企业为主体的特点不同,个人养老金制度由个人自愿参加,且实行完全积累。因此,如何调动个人参与的积极性,应当是税务、财政、银保监会等部门在政策设计上的重点之一,也是第三支柱能否真正‘支’起来的关键。”于洪说。
于洪认为,为了进一步提升需求与参加积极性,扩大制度覆盖面,除了税收优惠之外,银行、保险、基金等金融机构也应当灵活推出更多优惠措施。她同时提醒,养老金个人账户中的储蓄都是百姓的“养老钱”,参与机构应当在控制风险、保障产品安全性的前提下,实现养老金的保值增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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